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股权转让未登记的,效力如何?
股权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谈论股权,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股权的价值,与此同时股权转让纠纷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股权转让未登记的,效力如何?
律师解答:
民法典中对于股权变更没有登记时有没有效力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公司法中有规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登记不是生效要件,登记是为了公司,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防止转让人一股二卖。股权转让应当变更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律师补充: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工商登记是通过对企业已发生的事实的合法性、真实性加以审查、确认,向社会公众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仅对当事人已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加以确认。工商登记只是具有公示意义,属于宣示性登记,但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只要股权转让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手续,转让行为即为有效,法律是承认其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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