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仅有支付宝转账凭证但未证明有借贷合意的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借贷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约定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
网友咨询:
仅有支付宝转账凭证但未证明有借贷合意的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律师解答:
仅有转账记录没有借贷合意不宜认定为民间借贷。
转账凭证只能反映出款项发生了流动及流动方向,对于凭证所反映的转账目的,即使原告方在转账时通过备注、留言等方式予以注明,被告仍可能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等为由,从而否认原告提出的借款事实主张。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律师补充: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标准:
1、当事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的意思表示;
2、经过协商,达成了借贷协议;
3、出借人支付了借款。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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