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股权激励的法律陷阱有哪些?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网友咨询:
股权激励的法律陷阱有哪些?
律师解答:
1、原始股东股权稀释风险。如果股权激励对创始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稀释过大,可能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的上市主体资格造成负面影响。
2、股权激励对象取得公司股权以后,作为新股东,有可能与创始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上出现分歧。
3、员工接受股权激励后公司上市前离职,因违反《承诺函》而赔偿违约金。
4、接受虚拟股权激励的员工不是公司股东,离职后即丧失该收益资格。
律师补充:
股权激励制度是以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员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大程度地保持一致,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股权激励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股权激励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在的利益驱动以外,同时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经理人的行为最终是其内在利益驱动和外在影响的平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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