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最高法:融资租赁合同性质及效力该怎么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由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存在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及承租人三方当事人。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效力上相互交错,并未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因为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的,是各方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那么,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该怎么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是对融资租赁交易的体现,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同时存在买卖及租赁法律关系,与其他合同相比,融资租赁合同由两个合同(出租人与供货人签署的买卖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构成,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
两个合同的效力互为前提,共同构成了融资租赁合同。正确认定融资租赁中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的关系,避免与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产生混淆,对于准确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效力有重要作用。
一、出租人的义务是什么?
1、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的价金;
2、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
3、不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条款的不作为义务。
4、取回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当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取回;当租赁期间届满时,可以取回;当承租人重大违约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当然也可以取回。
5、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目的时的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6、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这是关于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即出租人担保标的物不被第三人(出卖人等)所追夺,不被第三人所主张任何权利。
7、对第三人造成侵害的免责。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二、什么情形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的?
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
现实中使用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在那些购买大型、尖端、精密仪器的时候。因此,对该合同效力的认定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的话,势必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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