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婚礼摄像视频不完整,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婚礼是极具纪念意义的特殊经历,婚礼现场的影像资料是每一对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妇的珍贵资料,具有不可复制性,一旦毁损灭失将不具可逆性。
网友咨询:
婚礼摄像视频不完整,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
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婚礼摄影制品是一个承载人格利益、对新婚夫妻具有重大感情价值和特定纪念意义的特定物品,而且这种精神价值是一般人均可合理预见的。婚礼摄像视频不完整,该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精神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当返还与其过错相应部分的服务费以外,因摄影人的侵权行为造成该特定纪念物的缺失由此给新婚夫妻带来精神损害的,当事人主张赔偿精神抚慰金的,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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