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宠物犬被狗咬死后,主人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很多爱狗人士会选择养一只狗狗来陪伴自己,但是也有许多养狗人的不文明现象给其他人带来了影响。
网友咨询:
宠物犬被狗咬死后,主人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对动物饲养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无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宠物并不能作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它仅是饲养人感情中较为重视的有生命的财产。
在特定条件下,当宠物犬被赋予具有人身利益精神属性或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时,侵权行为造成他人宠物犬死亡,符合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范构成要件时,应认定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基础。宠物如果要作为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应当对所有权人人格利益有明显的增加,或者能体现特定的亲属身份,如与孤寡老人相依为命的宠物、与盲人朝夕相伴的导盲犬等。
律师补充: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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