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离职时承诺再无争议,还能反悔向公司主张赔偿吗
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实践中,常有用人单位为规避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风险或为避免支付欠付工资奖金等款项,在辞退劳动者时与其签订离职协议约定“双方再无任何争议”。
网友咨询:
离职时承诺再无争议,还能反悔向公司主张赔偿吗?
律师解答: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劳动者不得随意反悔。若劳动者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应归还公司财物,妥善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应有明细单,并对相关费用一次性结清,同时要让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包括“离职原因”。
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导致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而不能顺利就业的,损害了劳动者再就业权益,应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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