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律师解答: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实现某种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人的主观心态不可能完全脱离客观外在活动而存在,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其他非法转移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律师补充: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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