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二手商品卖家是经营者吗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网友咨询:
二手商品卖家是经营者吗?
律师解答:
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很多交易平台存在二手闲置物品的出售者,当二手商品交易出现纠纷时,法院一般会综合销售者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频率、收入等情况,认定其是否为以盈利为目的持续性销售商品的经营者。以盈利为目的持续性销售二手商品,应承担经营者责任。
律师补充: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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