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关于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有何规定
歇业制度,是允许市场主体适度“休眠”,为一些暂时无法正常经营、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企业设置“缓冲带”。
网友咨询:
关于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不过,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
市场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
律师补充:
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歇业“状态下,在业务审批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只能办理歇业延期、歇业终止或企业注销,不可办理其它登记事项。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间,市场主体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原登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不改变歇业市场主体的登记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市场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市场主体延长歇业期限,应当于期限届满前30日内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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