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消费者在酒店房间内洗浴时摔伤,酒店作为经营者需要担责吗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网友咨询:
消费者在酒店房间内洗浴时摔伤,酒店作为经营者需要担责吗?
律师解答:
作为酒店经营者应当本着为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尤其是针对诸如淋浴房内等地点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采取更完善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客房内可以设置地巾用于擦干地面溅水,卫生间的显著位置“小心地滑”防滑标志,使用防滑地砖防滑地毯防滑拖鞋,卫生间装修洗漱区和淋浴区用玻璃间隔干湿分离等,酒店未尽到上述义务,可以认定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消费者在酒店房间内洗浴时未尽谨慎小心注意义务,也未采取相应措施,自身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补充: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其只有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因此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下才应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纠纷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于经营者、管理者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应根据其经营管理的正常能力和合理限度范围进行合理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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