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消费者被强制搜身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费吗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网友咨询:
消费者被强制搜身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费吗?
律师解答: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超市作为经营者,负有保障进店消费的顾客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义务。超市的搜身行为不仅没有履行该义务,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明显侵犯。故超市搜身行为存在过错,其行为已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据理力争,必要时拨打110,坚决不能让没有搜查权力的任何人搜自己的身。
律师补充: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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