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关于公司章程的效力有何规定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网友咨询:
关于公司章程的效力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公司应当依其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权力、经营管理、监督等公司组织机构,并按照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公司章程确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依其章程对公司股东负有义务,股东的权利如果受到公司侵犯时,可对公司起诉。
每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定的股东,还是未来因认购或转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不履行义务的,公司可按公司章程对其提起诉讼,但是股东只是作为股东成员受到公司的约束,股东以其他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的,公司不能按照公司章程向股东主张权利。
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因此,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
律师补充: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聘任、解聘及职权,股权转让,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经营期限,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及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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