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业主知情权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行使
权利分为很多种,在各个领域所拥有的权利是有所不同。知情权就是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
网友咨询:
业主知情权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行使?
律师解答:
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业主可以通过设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使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护。业主知情权的行使应以要求公开和请求查阅为宜。业主可以通过设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使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护。业主维护权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有问题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业主在知情权受损向法院寻求救济时,需要提交权利受损的证据,否则很可能存在由于证据不足而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
律师补充:
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