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的股权应该如何继承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就股权所具有的财产权属性而言,其作为遗产被继承是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
网友咨询: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的股权应该如何继承?
律师解答: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股东资格由其继承,如果死亡股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其股权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若是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股权继承会导致股东人数迅速增加,且每个继承人的经营理念可能差异较大,会导致经营决策、公司治理上的不顺,甚至形成公司治理僵局,因此,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只能合理限制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即股权中的身份权,但是不能限制继承人获得与股权价值相对应的财产权利。
律师补充:
继承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享有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公司章程约定股权继承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那么继承人就不是当然地取得股东资格,还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当然,公司章程也可以约定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财产性权益,而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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