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网购签收了,就等于商品质量合格吗
网购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旦消费者签收商品后,以质量问题向卖家提出退货要求时,不少卖家往往会以“签收后不负责”为由拒绝提供退货服务。
网友咨询:
网购签收了,就等于商品质量合格吗?
律师解答:
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物品,收到快递后的签收行为并不等于对商品质量的认可,商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还要打开后才能看到。
消费者在签收商品时应对商品进行必要检验,如果检验时需拆封商品,则还应保证商品完好。拆封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向商家或销售平台反馈并保留记录。
律师补充:
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有以下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一)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一概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
(三)电子商务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四)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有以下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一)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一概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
(三)电子商务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四)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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