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网购食品保质期内霉变生虫 具体谁来担责?
2021年,张先生在某网店购买了低糖黑芝麻丸和红豆薏米丸,但在食用时,发现尚在保质期内的食品明显变质、发霉,还活体蠕动蛆虫。于是张先生将该网店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1000元。而该网店却说,自己仅仅是销售方,涉案食品是某公司接受自己委托生产的。该案应如何处理?
涉案食品包装上明确标注了生产企业及被告系委托企业的信息,被告提供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明确记载被告可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保健品生产、销售活动。法院认为,食品委托生产实质上是一种民事委托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因此,本案被告作为委托生产方,应对涉案食品承担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实际当中,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么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怎么维权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此案件提示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网购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购物订单、支付凭据、问题食品的相关视频照片等,若有条件也可保存好证据原物,与商家协商沟通。若通过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可以留存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向电商平台、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权须以合法合理为限度,如果无中生有、恶意索赔,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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