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律师解答:
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金钱担保,定金在促进双方当事人信守承诺、提高交易效率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广泛运用在日常买车、买房等交易过程中。定金惩罚性的法律效果,可能发生在给付定金的一方,也可能发生在收受定金的一方。在日常经营、生活中,合同订立方往往认为只要签订了定金合同便可以“高枕无忧”,但其实并不然。主张返还双倍定金,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2.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3.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4.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律师补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与订金主要有以下区别: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订金不具有担保性。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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