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标注定金一定双倍赔偿吗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为保证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权利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其他有价物。
网友咨询:
标注定金一定双倍赔偿吗?
律师解答:
不一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律师补充:
定金和预付款都是合同一方预先给付对方的钱物,预付款是合同一方在履行合同前向另一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以表明其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另一方履行合同提供资金。预付款有时也被约定为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房人给付的究竟是定金还是预付款,主要看双方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则应推定为预付款。
预付款的目的在于表明其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资金。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预付款给付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后,预付款不具有惩罚的性质,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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