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买彩票赠与他人的,中奖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总是能够听到各种各样一夜暴富的传闻,其中最接近我们生活的就是买彩票,而由于彩票涉及到大量的财富,因此我国法律对于彩票的期限以及领取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网友咨询:
买彩票赠与他人的,中奖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吗?
律师解答:
赠与他人彩票中奖后,赠与人无权要求对方返还。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彩票合同系射幸合同,由于彩票不记名、不挂失,将彩票送于他人之时便将彩票可能中奖机会赠与他人,受赠人中奖后不能要求返还奖金。
律师补充: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停止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具体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彩票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按照合理规划彩票市场和彩票品种结构、严格控制彩票风险的原则,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停止彩票品种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停止彩票品种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可疑资金报告制度,保障彩票发行、销售的安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负责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以及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不得委托他人管理。
【法律依据】
《彩票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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