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约定定金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都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吗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网友咨询:
约定定金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都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吗?
律师解答: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当事人均具有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违约行为,其中一方请求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一方仅有轻微违约,对方具有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违约行为,轻微违约方主张适用定金罚则,对方以轻微违约方也构成违约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对该抗辩不予支持。
律师补充:
“定金”“订金”两词读音相同,经常有人将它们混用,但在法律上概念有很大不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交付订金表示消费者有购买意向,并未确定要购买。交付订金其实并没有实质的法律意义,不具有担保性质,也不能保证交易是否还会进行,订金可以退还。
定金约定的方式必须是书面形式,定金约定必须明确。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定金是实践合同,以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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