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政策法规 >> 诉前保全适用于什么情形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网友咨询:
诉前保全适用于什么情形?
律师解答:
1、案件是给付之诉,即必须是支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权;
3、处于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4、诉讼前必须申请;
5、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律师补充:
1、裁定先予执行的条件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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