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深夜送单猝死,责任在谁?

损害赔偿 河北-保定 2022-11-15
外卖员刘某某在送餐途中突发疾病身亡,家属认为外卖平台未尽到必要的救助义务,遂将外卖平台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此次事故中,外卖平台、雇佣公司均有过错,最终判决外卖平台、雇佣公司共计赔偿刘某某家属150余万元。

外卖平台是怎么承担赔偿责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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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本案中,外卖平台辩称未与刘某某签订劳务合同,也未对其进行劳务管理,只对其提供信息服务,所以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就平台运营方公司而言,因其并未与刘某某签订合同,也未对刘某某进行劳务管理,不能认定刘某某与其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所以是不需要承担雇主责任的。但是,平台作为运营主体,能够实时掌握刘某某的配送情况,却在异常情况发生后未采取任何措施,因此是有一定的过错责任的。

最终,法院判决外卖平台对刘某某的死亡承担20%的责任。

雇佣刘某某的公司是否要担责呢?

本案中,平台运营方公司与雇佣公司签订《外包服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负责外卖配送的劳务人员由某信息技术公司提供。该信息技术公司作为配送人员的管理主体,对配送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根据法律规定为配送人员缴纳相关税费,并根据约定足额支付配送人员的报酬,双方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

而刘某某的工作时间为凌晨,且同时配送多单,作为用工方公司在配送工作量的调配、配送异常情况的发现和跟进处理,以及在配送人员配送过程中异常情况的掌握和及时救助上,均存在劳动保护措施不完善之处。刘某某在配送过程中发病死亡,与其劳务活动存在直接内在联系,因此,雇佣公司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承担70%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2-11-15 15: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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