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垫65万货款几年未还完,法院怎么判?
债权债务
宁夏-银川
2024-01-20
老许是某公司直销部门业务员,负责公司产品在A市场的销售工作。工作期间老徐基于与公司签订的《营销目标任务书》和《销售人员监管规定》,以保证金的名义垫付了65万元的货款。老许离职后,公司与其签订《还款协议》,约定老许在追回在职期间所负责市场的欠款后才可领取相应提成及保证金。然而几年过去了,由于未追回客户欠款,公司仅向老许返还32.5万元保证金。无奈之下,老许只好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公司返还32.5万元保证金及利息。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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