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用员工未收回的货款充抵工资,合法吗?

劳动工伤 广西-南宁 2022-12-24
2014年11月,李某入职某公司做销售工作,期间没出过任何问题,2021年9月提出离职申请,公司告知须签订《离职协议书》,且要用未收回的客户欠款充抵业务提成,迫于无奈李某签字捺印。结算时,公司以此为由扣留李某基本工资加提成共13万元,后李某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公司返还所扣工资。

客户欠款充抵工资的条款合法吗?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不合法。

本案中,公司与李某签订的《离职协议书》,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约定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但是,《离职协议书》约定“销售人员如四个月内有收不回的欠款冲抵其业务提成”的内容,实质上是用人单位把不能及时收回货款或无法收回货款的企业正常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变相免除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应为无效条款。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公司依法返还李某被扣留的基本工资加提成共13万元。

劳动纠纷怎么解决?

解决劳动纠纷的方法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3、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仲裁为终局裁决的情形外)。

上述步骤并非每个步骤都要经过,我国法律法规只规定了提起劳动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其他步骤可选择适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22-12-24 15:42:35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50分钟前百度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50分钟前百度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