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汇入妻子账户,夫妻二人共同还款!

经济纠纷 广东-广州 2023-03-11
男子小吴借给朋友小杰5万元,并按约定转至小杰的妻子小何账户,借款到期后小吴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将小杰和小何告上法庭,小何主张其并不知情无需偿还,事实真的如此吗,看看法院怎么判!
首先,被告小杰向原告小吴借款4万元的事实,有小吴提交的打款凭证及小杰向其出具的借条为据,本案予以确认,小杰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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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小杰向小吴借款,指定其妻子小何银行账户进行收款,小何作为案涉借款的收款人,用于收款的银行卡和密码均由其本人申领、设立、保管和使用,其知晓案涉借款到账情况具有高度可能性。
综上,法院认定案涉借款系基于小杰与小何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系小杰与小何的共同债务,小何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2023-03-11 17: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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