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夫妻一人借款,怎样坐实让夫妻二人共同还款?
中的举债不知情一方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这条规定中的“但书”部分,就区分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度下,夫或妻不必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原则承担一方对外的举债。
第三,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又对上述司法解释第24条做了补充。
一,对假债、恶债明确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不再支持直接执行夫妻另一方财产,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三,明确提出,要树立生存权益高于债权的理念,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鉴于上述内容,对于将要跟夫或妻一方签署债务合同的第三人来说,为了增加偿债的能力和减少债务纠纷,最好还是要求夫妻共同签署该合同,明确夫妻对于债务的共同偿还责任,以便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种情况,2018年1月18日最高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共三条:一是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属共同债务;二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共同债务;三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目的是防止一方向另一方转嫁债务。
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证实之后,可以着手起诉他们夫妻二人,并尽量提供一切相关的证据。这个有法律法规如下:(1)用于夫妻共同生活,(2)、共同生产经营,(3)、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以上三种情形之一,都可以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要关注他们的动产不动产情况,若房产或者其他东西仍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起诉或者撤销赠与,从而实现你的债权。
4、要考虑时效的问题。一旦过了时效,你再努力都白搭。民间有语:不借一个恼,借了十个恼。所以,借钱之前,必须要多考虑一下,考察一下。免得钱财损失了,人情也恼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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