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用妻子实名微信借款,离婚后要共同偿还吗?
婚姻家庭
河北-石家庄
2023-12-04
蔡某良、蔡某梅于2020年12月登记离婚。离婚前,蔡某良办不了手机卡,蔡某梅就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手机卡给他使用。蔡某良通过办理贷款业务认识了谭某方,并通过微信私下向其借款。2020年8月,谭某方通过微信向蔡某梅注册认证、实际使用人为蔡某良的微信转账,共计12万余元。此后,蔡某良通过他人支付宝及蔡某梅微信还款共计2万余元。谭某方多次催款未果,将蔡某良、蔡某梅诉至法院。丈夫用妻子实名微信借款,离婚后要共同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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