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法院离婚诉讼费如何分担?离婚诉讼费由谁缴纳?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离婚率普遍升高,人们对于自己的感情生活也越来越重视,幸福感、归属感等问题是普遍要求的,因而对于一段感情破裂以后,就会涉及到离婚问题。双方首先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会到法院进行起诉,那么法院离婚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河南宇法律师事务所赵盼律师解析。
法院离婚诉讼费收取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赵盼律师补充:
法院离婚诉讼费如何分担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责,离婚案件一般平分;
2、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协商负担诉讼费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5、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
6、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离婚诉讼费由谁缴纳?
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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