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已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解除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网友咨询:
已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解除吗?
律师解答:
遗赠扶养协议是可以解除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并处理相关权利义务。
2、如果一方有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若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扶养人不履行义务的,被扶养人有权解除协议,扶养人不再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
3、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例如自然灾害导致扶养人丧失能力,这种情况下解除是合理的,但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处理后续事宜。
4、若一方不同意解除或违约事实存在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定是否支持解除请求。
律师补充: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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