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成年子女上大学期间能否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网友咨询:
已经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如果还在高等院校就读,是否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呢?
律师解答:
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父母处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角度,其已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能够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父或者母给付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期间抚养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成年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主张抚养费。如果成年子女存在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例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有权向父母追索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成年子女上大学通常不视为不能独立生活,因为18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工作或申请贷款。
律师补充: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父母在离婚协议中自愿约定支付大学期间费用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子女可依据此约定要求父母支付相应费用。
此外,社会传统中父母多出于亲情提供支持子女大学期间的费用,但此属于道德层面的自愿行为,非法律义务,也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作为子女要体谅父母的不易,更要学会自立自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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