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不一定要司法亲子鉴定。一般情况下,子女上户口并不需要亲子鉴定,只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即可。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上户口时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无出生证或出生证信息不一致:
- 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规范的出生证,落户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
- 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也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 孩子被拐卖、遗失后找回:
- 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此时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作为证明。
3. 未婚生育或单亲家庭:
- 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
- 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也需要做亲子鉴定。
4. 弃儿回家上户:
- 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这种情况也需要做亲子鉴定。
5. 部门特殊规定:
- 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特殊行业要求,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某些地区的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6. 领养的孩子上户:
- 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此时也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综上所述,上户口是否需要亲子鉴定,取决于具体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亲子鉴定,但在上述特殊情况下,则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