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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贩卖毒品罪?毒品犯罪如何认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8年12月26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司法实践中,认定毒品犯罪的证据,主要有案件线索来源、破案及抓获经过、搜查及追缴笔录、鉴定结论、毒品交易的上线和下线、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等。尽管《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贩毒案件的证据认定作了部分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毒品案件的特殊性及侦查机关取证时出现的一些问题,使得一些案件在证据上如何认定仍然成为困扰审判机关定案的难题。网友咨询:请问,毒品犯罪怎样认定?我国相关法规是怎样认定的?河南有尚律师事务所法照辉律师解答:人大《决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走私、贩卖

司法实践中,认定毒品犯罪的证据,主要有案件线索来源、破案及抓获经过、搜查及追缴笔录、鉴定结论、毒品交易的上线和下线、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等。尽管 《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贩毒案件的证据认定作了部分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毒品案件的特殊性及侦查机关取证时出现的一些问题,使得一些案件在证据上如何认定仍然成为困扰审判机关定案的难题。

网友咨询:

请问,毒品犯罪怎样认定?我国相关法规是怎样认定的?

河南有尚律师事务所法照辉律师解答:

人大《决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个规定是人民法院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决定量刑的法律依据。

法照辉律师解析:

怎么认定贩卖毒品罪?

1、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2、本罪的既遂与未遂

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法照辉律师普法: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对同一宗毒品可能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但相应证据只能认定其中一种或者几种行为,认定其他行为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则只按照依法能够认定的行为的性质定罪。

如涉嫌为贩卖而运输毒品,认定贩卖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则只定运输毒品罪。对不同宗毒品分别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的,应对不同行为并列确定罪名,累计毒品数量,不实行数罪并罚。对被告人一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两种以上毒品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量刑时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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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怎么认定贩卖毒品罪  毒品犯罪如何认定  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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