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妇女节加班有没有加班费?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节日,并非全体公民放假节日。
网友咨询:
妇女节加班有没有加班费?
广东雄邦律师事务所李荷香律师解答:
三八妇女节是放假的,按照规定,妇女节(3月8日)当天妇女放假半天。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部分公民节假日在工作日的,如果妇女节公司未给公司女职工放假的,只需支付正常工资即可,但如果妇女节属于正常休息日上班的,则需要按照休息日加班工作标准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广东雄邦律师事务所李荷香律师解析:
休息休假时间是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任职期间内,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需额外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具体为: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李荷香律师简介
李荷香。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系广东雄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擅长于金融、房地产、民事侵权法、劳动法等法律服务领域,对每一起案件的法律问题能做到全面及务实。待人真诚,也赢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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