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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诉讼离婚家人一般不要同去。但若婚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配偶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必须有法定代理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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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诉讼离婚家人要同去吗?
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唐崇跃律师解答: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一般不要同去。但若婚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配偶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必须有法定代理人出席。
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唐崇跃律师解析: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一般不要同去。诉讼方式离婚的流程如下:
一、起诉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唐崇跃律师简介
专业擅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长期处理公司业务,擅长将复杂法律关系拆解,并一一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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