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股权纠纷 >> 请求不得强制拍卖股权,有哪些情形法院不支持?
强制拍卖是指国家有关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委托拍卖人进行公开拍卖的行为。那么,请求不得强制拍卖股权,有哪些情形法院不支持?
一、请求不得强制拍卖股权,有哪些情形法院不支持?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为由请求不得强制拍卖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被执行人未依法履行或者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被执行人认缴的出资未届履行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该股权自行转让有限制;
4、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对该股权自行转让有限制。
二、强制拍卖的条件
强制拍卖行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立,否则拍卖无效。对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定不一,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分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执行机关实施。在我国,有权实施强制执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财产权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剥夺和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律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执行权,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公民财产的强制拍卖只能由执行机关依职权而为,未经授权的其他单位不能实行强制拍卖。
2、强制拍卖必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是执行机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是确认双方当事人中一方负有民事义务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权利并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由于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人已经确定的民事权利,因此强制拍卖应该以存在实体权利为前提。
3、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债务人逾期不履行执行通知规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将其有关财产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以上就是“请求不得强制拍卖股权,有哪些情形法院不支持?”的相关内容,强制拍卖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执行措施,其目的在于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用于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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