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股权纠纷 >> 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哪些,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隐名股东” 一般不得出于规避禁止性法律规定的目的而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成为公司的股东,且, “隐名股东” 的法律地位,还需经公司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存在并认可。那么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哪些,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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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哪些,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北京朱雀律师事务所吴亚平律师解答:
隐名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了三种,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而隐名股东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履行自己的责任。
《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4条规定,如果要确认外商投资企业中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身份,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实际投资者已经实际投资;
(二) 名义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实际投资者的股东身份;
(三) 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就将实际投资者变更为股东征得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的同意。
北京朱雀律师事务所吴亚平律师解析:
股东资格的确定标准,应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的记载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具备的形式要件,而以是否有成为股东的意思、实际出资、实际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作为股东的实质要件。由于形式要件经由法定的公示程序固定,可能更趋近于“法律真实”,而实质要件是实际出资行为的体现,可能更趋近于“客观真实”。
当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相冲突时,哪个要件证明的事实最接近于“客观真实”,且证明事实的过程符合“法律真实”的程序标准,该要件也就成为确认股东资格的依据。当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之间缺少书面代持股协议等其他形式要件的情形下,判断标准应当以是否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双方是否有达成股东的合意、以及是否实际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作为实质要件,实际履行了这些义务的主体或当事人作为实际出资人当然也就享有该股份的收益权。
专职律师,法学博士,擅长专办全国大金额、重大复杂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并致力于特殊资产投资及私募基金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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