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帮人担保的债务是不是个人债务,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中有不少人遇到了朋友或是亲人要求给自己担保的情况,利用自己的信誉等替对方担保。有些人也愿意帮人担保,但并不确定帮人担保的性质,担心自己帮人担保等于揽了一笔个人的债务上身。那么帮人担保的债务是不是个人债务,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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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担保的债务是不是个人债务,怎么规定的?
北京望和律师事务所张红立律师解答:
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的,这种情况产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提供担保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承担。
《担保法》第17条第1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北京望和律师事务所张红立律师解析:
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个人信用担保,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是表明对其履行债务的怀疑,亦即表明对其个人信用的怀疑;而债权人接受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的担保,是表明对担保人监督或连带履行债务能力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担保人个人信用的肯定。
债权人之所以接受夫或妻提供的担保,看中的是其作为保证人的信用度。一方面是债权人相信保证人的个人信用,另一方面是相信保证人有能力进行担保,这完全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两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而债权人对保证人的夫或妻的个人信用无从得知,既不了解,也不掌握,更无任何信任可言。再者,夫妻双方互为独立的人格,其中一方以自己的信用为他人提供担保,并不必然对另一方产生法律上的后果。
张红立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张律师望和律所合伙人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几年,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在民商事诉讼、仲裁以及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房地产纠纷、公司股权纠纷、民事纠纷、不良债务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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