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律师没有达到预期能要求赔偿吗?律师费能退还吗?
律师事务所违约,要给你赔偿。那么,我就要问:律师是根据什么来代理当事人处理诉讼事务呢?
答案应该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
所以,就会出现两个问题?
第一、委托代理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协议约定了律师需要出庭参与诉讼,那么律师没有出庭,就是律师事务所违约了。一般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都是: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处理某某与某某之间的某某纠纷,律师事务所指派某律师负责具体事宜。
比如:委托事项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这样的情况下,律师是要负责案件整个流程的。
也就是说,律师是否应该出庭,需要你看看协议的约定,再做判断。
第二、如果协议约定律师负责整个案件流程,那么就要看案件的败诉是否是律师未出庭导致的。
如果是,比如:律师掌握重要证据而未能出庭,那么律师事务所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案件败诉是案件本身证据的原因,那么律师事务所承担的不是赔偿责任,应该是违约责任。
是否赔偿,这一点要看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的约定,不同的律所有着不同的法律事务委托文本合同,因此题主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分开来分析:
第一,顾问合同约定了违约情形,而对方律师的不出庭行为涉及所约定的违约,那么题主可以去根据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的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比如退律师服务费或者赔偿其他违约金等。
第二,顾问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情形,那么这种情况下律师不出庭是否涉及违约呢?我认为属于的,因为律师不出庭属于严重的庭审事故,而且也是对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严重破坏,是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严重破坏,应视为违约,此时律所应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这一赔偿金额是否等同于律师服务费金额或者是否有其他更多的金额,这个是不一定的。
第三,律师出庭了,但是庭审效果没有达到当事人预期,是否可以要求律师赔偿?我认为不可以。因为庭审效果是无法预测的,案件的审理结果也是无法可以肯定的进行预测,凡法律案件都存在风险。律师只要按照 合同约定,尽职尽责了履行了代理人义务和职责,即可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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