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随着人类活动的日渐频繁和密集,物种在地域间、国家间的交流和传播也变得更快、更频繁。外来入侵物种在全球范围的扩散还呈现继续上升趋势。
网友咨询:
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自然环境保护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行为。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生态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故意进行这样的行为。
律师补充: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举措,应当坚持风险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
因品种培育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据审批权限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海关办理进口审批与检疫审批。属于首次引进的,引进单位应当就引进物种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审批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审批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审查评估。经评估有入侵风险的,不予许可入境。
外来入侵植物的治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其苗期、开花期或结实期等生长关键时期,采取人工拔除、机械铲除、喷施绿色药剂、释放生物天敌等措施。外来入侵病虫害的治理,应当采取选用抗病虫品种、种苗预处理、物理清除、化学灭除、生物防治等措施,有效阻止病虫害扩散蔓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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