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侵占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只要是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而且他人没有放弃所有权的,都可以成为行为对象。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补充: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侵占罪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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