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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要取消物业,大家会支持吗,物业到底该不该存在?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8年08月13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如果将要取消物业,大家会支持吗,物业到底该不该存在?

如果将要取消物业,大家会支持吗,物业到底该不该存在?全国范围内,物业企业多如牛毛,真正能够让业主满意的为数不多。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的地方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广大业主怨声载道,那么,能不能取缔物业呢?回答是不能。国家立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恰恰说明社会发展进程不能没有物业服务这个行业,私有财产的合法化,使广大民众因居住购房而成为业主,聚居区个人固定资产的相邻关系,共有设施,交通,环境,安保等业主需求,决定了物业服务市场的存在,由于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规范运作,导致广大业主产生取消物业的愿望,这无异于因噎废食,试想,如果没有物业,小区还不得道路拥堵,垃圾成山,环境恶劣,窃案频发。

没有物业显然是不行的。对于业主不满意的物业,业主可以终止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另行聘雇新的物业,这是依法依规很容易做到的事,问题的关键,不是好物业难寻,而是业主都愿坐享其成,强化合法权益,弱化参与意识,不愿为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用心思,人心浮躁,遇事骂娘,使得一些物业将服务、管理变成特权,随心所欲,本末倒置。这里有一个好的思路不妨拿出来大家探讨:由居民委员会设立物业服务企业,一改目前物业服务恶性循环的状态,使其自然淘汰,就看谁敢为天下先。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享有维护本委居民安居乐业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国家有专门立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我市还有《齐齐哈尔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细则》,各省市都有法规出台,这是改善不良社会存在的根本办法,大家以为如何?


物业公司是个舶来品,是引进西方国家的社区管理模式,全程实施市场化经营。虽然调动了部分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的有偿服务,但未能有效的担负起社区的管理。人为的将社区的服务与管理分割开来,服务与管理不能兼顾,管理工作被荒废,服务工作也难尽如人意。

物业管理市场化,不符合中国国情。将物业管理全部推向市场,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吸收资本市场的资金进入,尽管缓解了市场压力,但资本的逐利性,使物业公司本能的去追求利润最大化,却忽略了物业的服务属性,致使物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有所折扣,也引发了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物业公司化不能克服自身存在的缺陷,服务和管理也难以兼顾,长此以往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只会越来越尖锐,物业公司的生存也会更加困难。

物业管理社区化,是以后的发展方向。物业管理本身具有社会公益属性,且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公司化运营很难承担这部分职能。只有将物业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实行统一运营,将有偿服务与社会管理有机融合,使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服务与管理并行。才能有效克服有偿服务存在的先天不足,既能实现有效的管理,又可提高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社区化,并非取消物业有偿服务,而是将有偿服务与社区管理结合。既增强了社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又能为社区管理提供帮助,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融合,相得益彰共同促进,物业的服务和管理就会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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