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试用期内想辞职跳槽的,公司不让走是否合法?
聘期一般就是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期限,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有的劳动者可能在聘期内就有跳槽的想法。
网友咨询:
在试用期内,想不干了跳槽,但是现在的公司不让走,说走的话就追究跳槽那家公司的法律责任,或者要等公司招到人教会他才能走,不然就不给这个月的试用期工资,这是否合法?
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何佩文律师解答:
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不需要单位的同意,3日后可以走人,而且不可能追究到新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这是依法辞职。
何佩文律师解析:
跳槽劳动合同立即解除要赔偿吗?
如果提出辞职后,立马走人的,那么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但公司不合理的要求,可以反映到劳动局处理。签合同后,如果是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在30天内做好工作交接,那么就可以离开公司。注:在试用期的,那么只需提前3天申请即可。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何佩文律师,中共党员,中国重点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为“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高分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原为江苏某基层法院法官助理,现执业于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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