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未经公司批准自行加班,有权要求加班工资吗?
员工在休息时间之外加班的,具体可以分为单位安排加班与自身自愿加班。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要是员工自愿加班的话,那么此时能否索要加班费?
网友咨询:
未经公司批准自行加班,有权要求加班工资吗?
徐永平律师解答:
未经批准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法律概念的加班是指经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即在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行为。只有经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才需要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未经批准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法律保护的是劳动者休息权,因此对加班诸多限制,并要求支付较高标准的加班费,在于防止企业单位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对劳动者自行延长工作时间,为法律所不支持。
徐永平律师解析: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有哪些?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
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
(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徐永平律师补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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