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协议签字后反悔了怎么办?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吗?
现代社会离婚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根据民政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离婚率一直在攀升。大家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即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也叫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优点就是高效、快捷,只要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民政部门会马上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签字后反悔了怎么办,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吗?
浙江戈创律师事务所余建君律师解答:
签了离婚协议后,还必须要向民政部门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才算从法律上解除,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往往存在大量的离婚协议签订后,其中一方反悔了,这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余建君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况,可以自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在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需要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反悔才能被法院支持。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对方是法定婚姻过错方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余建君律师普法:
《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余建君律师系浙江戈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当地优秀律师,中共党员,自2005年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办理工程款追讨案,执业风格稳健、智慧,为人诚信、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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