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婚前房产离婚后归谁?婚前个人房产能变更吗?
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时夫妻最关注的问题,其中最多的还是结婚前买的房产,其中争议点太多,主要集中在离婚后婚前房产怎么分?生活中夫妻感情发生变化婚前个人房产能进行变更吗?
网友咨询:
我的房子是父母婚前买的,贷款20万10年,贷款人是我父母,房子的名字是我的,但婚后是一起还的贷款,是属于婚前财产吗?要离了怎么分割?房产证在结婚证前领的。
山东永禄律师事务所范海华律师解答:
1.只要房屋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在婚前买房合同没有你老婆的名字,并在婚前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那房屋的产权就是你的,属婚前财产。
2.对于贷款的共同还款,不对房屋产权有影响,只是对所还款应认定共同财产,如离婚,对这20万元双方一人一半。
3.如贷款是你父母还的,那就是你父母对你进行了20万元的赠与,这钱应算共同财产,《婚姻法》有规定,对于婚姻关系承续期间,受赠所得财产未指定确定一人的话,可视共同所得,为共同财产。
范海华律师解析:
婚前房产离婚后归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正是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意味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屋在离婚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实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司法实践也是这样操作,看成是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处理。该条司法解释没有什么新意,只是对过去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虽然这样,但新法的规定仍然引起社会轩然大波,很多这样的家庭担心女方离婚时会被净身出户,扫地出门。因此掀起了一阵在房屋登记时增加配偶名字的热潮,把配偶作为房屋的共有人。
范海华律师补充:
婚前个人房产能变更吗?
《物权法》为多人共有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因此在房屋登记时增加配偶名字有两种共有形式,一是按份共有,二是共同共有。在夫妻对共有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夫妻双方具有家庭关系,应该属于共同共有。
根据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房屋权属登记将同时注明夫妻二人的姓名,并标明“共有”的字样。
范海华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永禄律师所主任助理、品牌主管、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遵循“感动服务、极致服务”的理念,希望每代理完一起案件都能与当事人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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