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领结婚证两个月并共同生活的,离婚需要返还全部彩礼吗?
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家给了女方家一定金额的彩礼,后来小两口 离婚 了,男方家肯定是会觉得之前给女方家的彩礼钱要能够拿回来,然自己家庭受到的损失太大了。那么,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还吗?
网友咨询:
领结婚证两个月在一起共同生活过,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目标,要离婚男方要求退还所有彩礼钱合理吗?
云南李寿刚律师事务所和桂娟律师解答:
两个月就要离婚的话,我觉得经济上还是断干净比较好。对于男方来说彩礼钱是笔大数目,我觉得女方应该退,婚都离了谁也不要占谁的便宜,各自安好就好。以后感情的事情多考虑考虑不要一时头脑发热就结婚离婚的,这可不是儿戏,退彩礼钱还好如果遇人不淑可就耽误自己一辈子了啊!祝好!
和桂娟律师解析:
如何判定彩礼是否应该返还?
(一)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二)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三)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四)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五)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
(六)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七)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还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和桂娟律师,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2013年起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本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业务素质高、认真细致、办案认真、负责、细致、耐心。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合同纠纷等经济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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