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哪些?
现如今,男女之间在婚前买房而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不在少数,但要是双方离婚的话,此时的这个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内容。
网友咨询:
有子女,婚前房产,男方要求离婚。
贵州驰辰源律师事务所付媛律师解答:
婚前双方父母资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付媛律师解析: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菱;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
(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投人有债务的应当返还。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财产,剩余末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期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另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所有的是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以上即是婚前父母给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分割的各种情况分析。对于未取得房产证的,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即使去法院,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房子归属于哪一方。只会判决目前由哪一方居住使用,等到房产证下来的时候,双方可以另行起诉分割房产。
法学硕士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和敏锐的法律思维。处理法律事务能力强,秉承法律人应有的法律素养,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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