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劳动者在合同存续期间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那么员工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天津赞然律师事务所赵天竺律师解析。
员工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是什么?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一、员工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不受限制,同时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是为了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更为明确、具体,并可以作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但劳动者也必须注意法律设定的通知时间,使用人单位有充足时间为即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人员,不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员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无故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这时候双方僵持不下,劳动者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周末都加班,不加班算员工旷工等,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事后醒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