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儿子以给保姆发工资为由提光父母存款,无权处分的合同法律后果是?
老高与老吕夫妻俩均系85岁以上高龄老人,一直由其儿子高某对两人进行照顾,期间高某以帮助父母给保姆发放工资为由,私自将两位老人的全部存款200多万元提取一空,导致两人身无分文。于是老人将儿子高某及儿媳吴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高某及其妻子共同返还父母193万余元。
为何只返还返还193万余元?
此案中被告夫妇私自提走的钱属于原告夫妇的财产,也就是说这笔钱的所有权人是原告而非被告,被告无权占有、处分这笔钱,所以被告擅自提走原告这笔存款的行为是侵犯了原告财产权的;而侵犯他人财产权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对方侵权损失的,而损失的赔偿额要根据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确定,此案中原告因侵权损失的就是这200多万的存款,所以被告原则上应当全额返还提出的存款。
但又因为被告照顾原告期间也确实支出了不少费用,所以法院考虑这一点后,酌情判决被告返还原告193万余元。
无权处分的合同法律后果是?
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
1、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买受人已支付价款时,买受人因其善意而取得处分物的所有权,权利人只能向处分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如此他仍有损失时,再基于侵权行为法向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
3、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无权处分行为并不影响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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